关于用户评价该公司有自己的系统
基于客户/乘客的体验,遵循以下步骤:行程结束后,应用程序要求乘客对其进行评价(1-5级),从驾驶员的表现以及有关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可能的其他评论。因此,系统管理员现在会结合您的评论对评估进行分析,因此理论上,达到应用程序建立的最低平均分数 (4.6) 的司机应该与平台断开连接 。 但值得注意的是,用户无法获得向司机提供的反馈或他做出的评估,也无法获得公司所使用的标准将被应用的保证,因为平台关于如何分析从乘客那里收集的信息以及实际上除了提取乘客的个人数据以促进算法偏好系统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目的,缺乏透明度。因此,消费者不清楚在平台评估阶段(即在申请注册的同时收集该个人的个人信息)是否真正考虑了他们的意见以改进所提供的服务。与从应用程序中获得指导和提示以保持高分的司机不同,乘客不会获得有关平台和司机评估他们所使用的标准的任何类型的建设性或信息性反馈,因此,上述初创公司向消费者出售了虚假的信息评价互惠的概念。 还需要 电子邮件数据 注意的是,当打开应用程序时,用户已经根据其乘车历史向用户呈现了一系列固定座位,因此平台能够提前模拟向乘客呈现的成本和需求根据他们的出行流程,通过促进“实用性”的技术诱导他们使用该应用程序,以及如 Zuboff 解释的那样,对个人进行行为预测。那么,该平台就不再只是私人交通服务的中介,而是成为一种决定该用户如何享受此类服务的机制,这种技术被称为未来行为的市场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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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满足您的实际需求,或者只是作为促进偏好和算法提取技术的原材料。换句话说,存在一种错误的个人赋权概念,因为他们无法访问所收集的信息,也无法保证特定平台标准的适用性,使他们成为容易被操纵的目标。 这个例子表明,即使在承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阶段,消费者骚扰也可能存在,凸显了消费者关系范围内的信息脆弱性框架中更加明显的不平衡。因此,必须考虑与立法相补充的替代技术,例如数字行动主义和经验分享,它们比数字平台上的评估要有效得多,因为它们能够表达权力决策过程的行使,例如以及个人的满意和不满意。 有必要理解并克服人工智能机制和滥用的市场技术,从而逐步为消费者建立一条赋权和完全自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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